项目:汕头市龙湖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十一合村(一期)驿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QJ-ZJ-2021043
开标时间:2021-07-13
招标人: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十一合村民委员会
投资金额:263.14万元
一.招标条件
受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十一合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市龙湖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十一合村(一期)驿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十一合村(一期)驿站工程。
2.2、项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十一合村。
2.3、资金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2.4、项目编号:STQJ-ZJ-2021043。
2.5、项目内容:新建一所驿站(二层、总高度8.05米),建筑面积316平方米及室外景观、绿化配套等内容。
2.6、项目招标控制价:¥2631473.01元。
2.7、计划工期:90天。
2.8、招标范围: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经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审核的项目预算审核报告书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拟派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6月29日--7月5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办理投标登记。
4.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3、已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在2021年6月29日--7月5日上班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