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河口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S202106040559
招标人:河口消防救援大队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中共河口消防救援大队委员会会议纪要,河消党【2021】12号要求,受河口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对“河口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口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河口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配菜员、绿化养护、保洁、安保、会务服务。
2.3服务金额:根据实际服务内容,费用控制在每年225372.00元以内,年服务费随提供物业服务人员增减按同类人员标准相应增减费用。(费用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管理费及税费等。)
2.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满一年后由甲方考核合格、符合政策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5服务地点:河口县东西干道中段。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条例等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相关服务);
3.2具备物业服务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提供服务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若是2019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3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竞争性磋商担保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至今完成的一项物业服务管理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6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7磋商申请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 币600元,售后不退。
4.3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07月12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