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公寓能力安全保障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JLKX2021-530
一.招标条件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公寓能力安全保障设施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公寓能力安全保障设施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培训公寓能力安全保障设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4 供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位置完成安装、调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6质保要求:主机终身免维修,1-3月清洗一次,寿命20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不亏损承诺函)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