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莲县广安榉园二期10-21号楼及A2、A3商业楼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FG20210033
招标人:五莲县广安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64.903842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莲县广安榉园二期10-21号楼及A2、A3商业楼消防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广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莲县广安榉园二期10-21号楼及A2、A3商业楼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城富强路以西、五莲山路以北。
2.2 项目概况:五莲县广安榉园二期10-21号楼及A2、A3商业楼消防工程,具体详见清单、图纸。
2.3 项目投资额:3649038.42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消防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21年07月02日-2021年07月0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需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需同时附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 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