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云南省玉溪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玉溪市民族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玉溪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经营管理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2.2项目概况:
(1)玉溪市民族中学位于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城东郊,学校按照全寄宿办学管理,玉溪市民族中学始建于1983年,学校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45000余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个年级36个班级;有在职教职工174名,学生2100余人。目前有2个汉族食堂及1个回族食堂正在正常经营。
(2)招标范围:
中标人为玉溪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的管理者。承包人按照学校的供餐要求
确保每日早餐、中餐、晚餐的正常供应,提供的产品包括主副食产品及特色小吃(如面点、小吃、煮品、主食)等。主食米面兼顾,并做到花色品种齐全(每餐都应有高、中、低三个不同价位的饭菜供应,高、中、低的比例为2:4:4),保质保量,按省教育厅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价格统一销售。承包人按照学校的供餐要求确保每日早餐、中餐、晚餐的正常供应。承包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人须承担安装抽风机,厨房吊顶,安装餐台保温箱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场地达到6T模式经营效果进行的装修、改造及经营期限内的物品采购、人工、生产、经营、管理、水、电、保险、税金及为完成上述内容产生的各种费用及经营场地内设备、设施(如有)的日常维护及添置等所有费用(涉及改造房屋、管线等须经校方同意,厨房吊顶需在08月20日前完成)。学校提供房屋等硬件设施,经营者不得损坏,服务结束时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或修复,请各投标人投标前按招标文件踏勘要求到我校考察情况。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标段:玉溪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汉族食堂)委
托经营管理项目。第二标段:玉溪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清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同时中标二个标段。在评审中,如同一
投标人同时参与二个标段投标,在一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了,其仍可参于二标段的评
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标段玉溪市民族中学学生食堂(汉族食堂)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共2个,评标只评一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可以优先选择
其中一个食堂承包经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则承包经营余下的另一个食堂。
2.5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三年,具体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续签条件:乙方在经营期间接受学校考核和监管,在合同期如不能服从甲方监管或师
生满意度低或被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处罚或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
同,本招标约定的承包期限即视为作废。乙方在经营期间要奉公守法、诚实经营、公平竞争,如发生盾,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饭菜价、商品价格不得超出校方规定的指导价范围。
2.6质量要求:(1)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学校方管理要求。(2)经营过程中使用学校的校园IC卡进行销售,不得进行现金交易,营业款每周结算一次(如有变动以学校规定为准)。
3、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目标单位合同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投标单位自己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
(3)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3年以上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具有健康
证,三年内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正常营业时间必须在校: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
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
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至今)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上述任何不良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
记录的书面声明。
当前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重大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2018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没有须提供情况说明),若有失信行为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投标人禁止投标。
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查询截图、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截图。
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要求完整清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目标单位合同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投标单位自己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3)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3年以上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投标人的领导成员中应有回族公民,具有健康证,三年内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正常营业时间必须在校;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至今)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上述任何不良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当前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重大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2018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没有须提供情况说明),若有失信行为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投标人禁止投标。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查询截图、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截图。
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要求完整清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报名提供: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③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④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⑤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⑥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健康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2日09:30整。
5.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