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F-2地块招标公告
招标人:郑州豫园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F-2地块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豫园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基本概况: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F-2地块
2.2 招标编号:JTZB-GC-2021097
2.3 建设规模:F-2地块(办公楼)总建筑面积63827.8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2579.88㎡,地下建筑面积11248㎡(包含地下车库、商业、办公楼)。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2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须承接过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允许直接发包登记表)。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信息(投标人对本条内容做出书面承诺)。
3.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具本公告第3条款资料的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 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7月 23 日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