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工程临时用水工程
2021-07-02
招标编码:CBL_20210702_104948435
开标时间:2021-07-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万润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HTZB2021-77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工程临时用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万润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现对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工程临时用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工程临时用水工程
2.2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旺路以南、 长德大街以东、仁德路以北、华园路以北、长德乙一街以西。
2.3项目规模:长春市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规划总占地面积9533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3439.00平方米,计容面积80179.00平方米,包括木业生产车间一建筑面积为9395平方米、木业生产车间二建筑面积为9395平方米、五金库房建筑面积为8300.00平方米、原材料库房建筑面积为9327平方米、成品库房建筑面积为11966平方米、设备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为6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985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36平方米(其中1个24平方米、2个6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集散场地、绿化、道路及硬覆盖、消防、公用配套等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工程临时用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了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鲜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整,售出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3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