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已获批实施,受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合作方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HZB-2021-002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项目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B食堂一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B食堂二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C食堂一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C食堂二楼;
(五)采购范围: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B食堂一楼(主要服务于红河州农业学校);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B食堂二楼(主要服务于红河州农业学校);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C食堂一楼(主要服务于红河州财经学校);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C食堂二楼(主要服务于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合作方负责后厨人员招聘及工资、社保和福利发放管理;菜品研发及加工管理;后厨的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留样管理等;
(六)合作期限:两年,从2021年8月3日起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终止(具体时间以学校开学和放假时间为准);
(七)合作经营管理方式:后厨人员由合作方根据食堂需求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由合作方负责;食堂所需原材料及日常消耗品由采购人统一采购管理;
(八)合作经营管理费用:由采购人提取不高于19%的营业流水支付给成交合作方作为服务费,次月结算上月的服务费;
(九)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包,具体划分如下:
包件号 食堂名称 楼层 服务学校名称
A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B食堂 一楼 主要服务于红河州农业学校
B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B食堂 二楼
C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C食堂 一楼 主要服务于红河州财经学校
D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C食堂 二楼 主要服务于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
注:
1.各合作方均可对上述4个包件进行投标,但A、B包件仅可中选一个,C、D包件仅可中选一个;
2.本项目的磋商评审按A→B→C→D的包件顺序进行评审。若某一合作方在A包件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时,则B包件不再推荐该合作方为成交候选人;在C包件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时,则D包件不再推荐该合作方为成交候选人(若某包件***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则视为该合作方放弃所有包件的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合作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餐饮经营服务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团队要求:拟派项目团队配有项目负责人、行政总厨、厅面经理、至少2名中级及以上厨师、服务员若干名,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三)成交合作方必须按照“6T”模式进行管理;
(四)信誉要求: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和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须出具承诺书;
(五)本次招租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的潜在合作方请于2021年7月05日起至2021年7月0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下述资料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 证明材料的合作方,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包,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7月16日08时00分至09时00份(北京时间,下同);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时00分;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