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已获批准实施,受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合作方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HHZB-2021-0026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项目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A食堂(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食堂一、二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A区B食堂(红河州农业学校食堂一、二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C食堂(红河州财经学校食堂一楼、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食堂二楼);
(五)采购范围:现对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食堂6个特色档口、红河州农业学校食堂8个特色档口、红河州财经学校食堂3个特色档口、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食堂4个特色档口的合作方进行磋商采购;
(六)合作期限:一年,从2021年8月3日起至2022年春季学期结束终止(具体时间以学校开学和放假时间为准);合作期内,经营权不得转租、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档口用途:仅限于采购人规划确定的特色档口类型进行经营,不得另做他用,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八)管理费用:特色档口采取合作经营模式,成交的合作方入驻食堂档口,采购人提取不低于入驻档口经营营业流水额的18%作为管理费用(具体费率的确定由参加磋商的合作方进行报价),管理费按月计提;
(九)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大包,涉及21个子包,具体划分如下:
大包
件号 涉及
学校 子包
件号 档口类型 楼层 窗口数 水电卫生费 备注
A 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
A-1 冷饮档口 一楼 1 2000元/月 (1)B-4、B-5子包不得加工制作产生油烟类的食品。
(2)冷饮档口类型仅可经营鲜榨果汁类的产品。
A-2 面点档口 一楼 2 2000元/月
A-3 米线档口 一楼 8 8000元/月
A-4 冷饮档口 二楼 1 2000元/月
A-5 炸鸡、汉堡档口 二楼 2 2000元/月
A-6 小吃档口 二楼 8 8000元/月
B 红河州农业学校 B-1 冷饮档口 一楼 1 2000元/月
B-2 面点档口 一楼 3 2000元/月
B-3 米线档口 一楼 5 4000元/月
B-4 小吃档口A 一楼 1 2000元/月
B-5 小吃档口B 一楼 1 2000元/月
B-6 冷饮档口 二楼 1 2000元/月
B-7 炸鸡、汉堡档口 二楼 3 2000元/月
B-8 米线档口 二楼 6 6000元/月
C 红河州财经学校 C-1 冷饮档口 一楼 1 2000元/月
C-2 面点档口 一楼 3 2000元/月
C-3 米线档口 一楼 5 4000元/月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 C-4 冷饮档口 二楼 1 2000元/月
C-5 面点档口 二楼 3 2000元/月
C-6 米线档口 二楼 6 6000元/月
C-7 小吃档口 三楼 1 2000元/月
注:
1.各合作方均可对上述3个大包进行投标,但每个大包内相同类型档口仅可中选一个;
2.本项目的磋商评审按大包件号A→B→C的顺序、子包件号1→2→3→...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某一合作方在同一大包的相同档口类型均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时,则不再推荐该合作方评审顺序在后相同类型档口的成交候选人,评审顺序在后相同档口类型的成交候选人按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合作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餐饮经营服务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团队要求:拟派项目团队配有项目负责人,服务员若干名,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三)食堂档口成交合作方必须按照“6T”模式进行管理;
(四)信誉要求: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和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须出具承诺书;
(五)本次招租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的潜在合作方请于2021年07月05日起至2021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下述资料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 证明材料的合作方,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子包50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7月15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时00分;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磋商会议(若合作方同时对3个大包进行投标的,授权委托人不得为同一个人,须保证每个大包都有合作方代表参加磋商会议)。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