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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06 09:54:37浏览:41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有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招标编号:JLKX2021-519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来源: 其它

有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JLKX2021-519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标段;

2.3招标范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二层整体。其中二层食堂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特色档口:档口12个,建筑面积40㎡/个;配套完备,设置有洗消间、办公室、卫生间、库房等,座位数600个。其中大餐档口:建筑面积共3500㎡;配套完备,设置有洗消间、冷荤间、办公室、卫生间、库房等,座位数960个。

2.4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

2.5经营方式:在学校管理部门的监管下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周期:合同期1年,自2021年8月14日起至2022年8月1日止(注:如果合同履行期满,中标方在上一个服务周期的经营情况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可以续签一年期合同)。

2.7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餐饮食品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3.3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近年(2017年至今)受托经营的类似项目至少二项且其中至少一项是正在受托经营的类似项目以备中标核查。(成立不足一年不企业提供一项正在受托经营的类似项目以备中标核查)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不亏损;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0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人数不少于1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营养师、库管员、留样员各1 人,主任2人,厨师10人,厨师持证率不低于50%,重要岗位不得兼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年-2020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外省服务企业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省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7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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