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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06 10:26:53浏览:27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沁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谈判编号:GJDTHNTP2021063-1

标段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

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范围:

碳酸钠200吨。质量标准:符合GB 210.1—2004 II类合格品质量标准:总碱量(以干基的Na2CO3的质量分数计%)≥98%,氯化钠(以干基的NaCl的质量分数计%)≤1.2%,铁(干基计)≤0.01%,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15%,粒度(180um)≥60%。罐车运输。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谈判响应方应具有合法纳税人资格。

3.谈判响应方应经营状况良好,z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谈判响应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安全要求:

6.1未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函)。

7.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系图谱等证明材料)。

8.谈判响应方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谈判响应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存在失信行为,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且在惩戒期内的。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碳酸钠供货业绩。同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参数、供货范围等)。

四、发售谈判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
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8日
(二)购买方式

1.报名方式:通过网上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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