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社会福利康乐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山市横栏镇社会福利康乐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EGD-CT210745
项目名称:中山市横栏镇社会福利康乐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4,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零肆仟元整)
备注:本项目以优惠率作为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上限为100%,投标人填报的优惠率小于或等于100%的(有效报价区间为0%-100%)其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优惠率大于100%的,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z高限价(优惠率%):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横栏镇社会福利康乐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横栏镇社会福利康乐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采购人支付至该项目预算用完或服务资格期满后合同将终止,按先达到的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个工作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线上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