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2023年阀门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2021-0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受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2023年阀门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2023年阀门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G-2021-04;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2023年阀门供应;
2、服务周期:2年;
3、供货及安装期:根据采购人需求,一般在收到供货通知5日内,紧急情况除外;
4、质保期:合格交货日期后60个月;
5、采购内容: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阀门;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7、入围数量:按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取前六名为入围厂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通用资质)
1.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响应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b.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d.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中国***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具有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阀门类;所投产品需提供国内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检测报告;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批件;
4.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提供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和注册登记地址须一致,如处于变更期间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河南省内须具有产品仓库场所或办事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务经营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线下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2日至 2021年 07月16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提供“资格要求”部分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2.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各二份并胶装成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