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推荐: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员工食堂定点采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员工食堂定点采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成白路98号五楼员工食堂;
2.2 服务内容及规模: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员工食堂定点采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主体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内。本项目主要采购配送品类:大米、面粉、菜籽油、猪肉、蔬菜、水产品、调味品等日常食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项目标准和要求。
2.3供货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①具备有效完整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重组、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告;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1 年 7月 13 日至 2021 年 7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本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 提供下列有效证件报名: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A4纸格式);
(2)注册于中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收原件外,其它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8 月 4 日 10 时 0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