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供应-宜春市第四中学食堂(含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A07-00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宜春市第四中学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宜春市第四中学的委托,就其“宜春市第四中学食堂(含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活动,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第四中学食堂(含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A07-002
序号:1
服务内容:昌黎校区一、二楼学生食堂及校园超市经营服务
服务期限:叁年
食堂供餐z高限价:(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10元/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序号:2
服务内容:凤凰校区一、二楼学生食堂及校园超市经营服务 服务期限:叁年
食堂供餐z高限价:(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10元/次
1.项目简介:宜春市第四中学学校两校区食堂总建筑面积为3700平方米。其中昌黎校区食堂共两层,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左右(其中校园超市约150平方米),供餐服务对象为初中学生;凤凰校区食堂共四层,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左右,供餐服务对象主要为高中学生(其中校园超市约120平方米)。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两校区学生食堂及校园超市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预计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共有教师约360人左右,临时聘用人员若干;在校学生共计5400人左右,其中初中学生约3000人左右,高中学生2400人左右(学校两校区均未实行封闭化管理。学生人数及到校情况尚不确定,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由乙方自担)。为保障师生员工早、中、晚工作用餐需要(昌黎校区以中餐为主,仅有少量教师早餐),切实提高食堂餐饮服务质量,采购人提供经营场所,配备基本的食堂及校园超市设备设施,采取公开性招标方式,招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且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团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2.服务期限:叁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如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予以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中途终止合同,由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3.经营方式 :采购人将所属食堂餐饮服务及校园超市的场地和设备设施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经营者应以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为根本,以零租赁(食堂)、微利润(超市)服务性的宗旨,保证食堂的口味、特色、品质及安全,保障师生日常及生活用餐供应,每月接受学校定期督查考评。由经营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服务、包降耗、包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包一切风险因素,经营者独立承担在服务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和经济责任。
4.升级改造:经营者如有意自愿投入一定规模的资金对现有食堂后厨、设施设备和整体就餐环境及校园超市进行相关升级改造,装修过程中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改造的问题须经学校审核同意。合同期满后经营者自行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设备所有权归属采购方所有。
5、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借壳经营和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8.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或者所经营管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10.近三年投标人经营期间没有任何违反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不良记录;(提供法人亲笔签署的承诺函原件)
11.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及事项:自2021年7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止,报名登记。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验后归还)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或者所经营管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投标人经营期间没有任何违反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不良记录;(提供法人亲笔签署的承诺函原件)
3、报名资料费:300元,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投标保证金:50000元
四、宜春市第四中学食堂现场勘察时间:2021年7月21日上午10 :00和下午15:00。
现场勘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或者所经营管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5)近三年投标人经营期间没有任何违反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不良记录;(提供法人亲笔签署的承诺函原件)
五、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