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可研勘察深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9405X
招标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65.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可研勘察深化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深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可研勘察深化项目
招标编号:TC219405X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位于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作业区,坐落于惠东县平海镇平海电厂北侧,距县城55公里,距香港40海里,距惠州深水港仅5.6海里。惠州城区可通过惠大高速转惠莞高速或惠深沿海高速再经广惠高速延长线到达稔平半岛,再经县道X210转Y007乡道可达到本工程所在地。
码头工程建设1座15万总吨级液化天然气泊位,可靠泊8万-26.6万m³LNG船的码头(近期码头回旋水域及港内航道按21.7万m³LNG船设计),泊位长度370m,码头设计吞吐量为400万吨/年,近期设计年通过能力650万吨,远期设计年通过能力665万吨;1座工作船码头,泊位长度50m;对港池水域及约1060m的港内航道进行疏浚;针对掩护罐区的护岸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护岸总长约947.5m,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TC219405X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可研勘察深化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包含LNG码头及工作船码头、引桥、护岸,勘察人须承担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专家审查、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的办理等。
具体招标范围、内容详见《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可研勘察深化技术规范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2.3 勘察周期
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项目勘察、测量进度控制计划,同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并得以实现。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完成外业勘察、测量作业,50天内给出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码头工程勘察、测量报告。后续技术咨询与配合服务至码头竣工验收止。周期起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为计算开始时间。
2.4 质量标准
所有文件须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且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工程)甲级资质或者海洋工程勘察甲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能力。其中测量成果须由具有海洋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并加盖印章。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至2020年度均盈利。
(2)投标人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 6 种情形的承诺,其中第4)、5)、款需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4 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勘察(岩土)或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勘察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经验不少于10年。
注: 1)上述提及的“类似项目”指在中国境内不小于5万吨级船的码头勘察或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元的海洋工程勘察业绩。
2)拟委任的人员应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以及提供上述人员投标登记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3.1.5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中国境内不小于5万吨级船的码头勘察或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元的海洋工程勘察业绩至少一项。
注:1)“承担过”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担勘察的项目。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绩所对应的以下资料:①合同协议书(带有合同金额和盖章页等关键页)
3)上述资料中的勘察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勘察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提供本章第4.4条要求的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登记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原件核对;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
5) 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6) 授权委托人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登记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并提供社保网络查询路径;
7)业绩证明(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核对;
8)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核对;
注:投标登记时递交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时,招标人有权不予登记。以上资料除注明外均一式一份,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月 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