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的委托对(中学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信息:
包名 品目分类代码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备注
一 C99 其他服务 大米、豆制品、米粉、面等 2家 0
二 C99 其他服务 蔬菜 2家 0
三 C99 其他服务 干货、调料、冻货、鲜活农产品(含鲜牛肉、羊肉、鸡、鸭、鱼等)、食用油(植物油) 2家 0
四 C99 其他服务 鲜肉类 2家 0
注:为保证食堂食材配送供货质量,各投标供应商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投多个标段作无效处理。
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4、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二、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HNJW-XCSY-2021045
三、项目预算:0元
z高限价:/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2021年4月—2021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完整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2021年4月—2021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2021年4月—2021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2021年4月—2021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2021年4月—2021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2018年至2021年内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10、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11、关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 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5000元。
八、公告期限:
2021年 7 月 13日17时至2021 年 7 月 20 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