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安泰墓园公司)安泰墓园旧区墓碑采购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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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CJ2021HG06001 |
招标编码:CBL_20210714_104978619 |
开标时间:2021-08-04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安泰墓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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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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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泰墓园旧区墓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2021HG06001
项目名称:安泰墓园旧区墓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壹拾玖万肆仟玖佰伍拾伍元肆角柒分(¥4,194,955.47元)
z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各墓碑款式单价报价的z高限价,且不得超过各墓碑款式相应的合计z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结算方式z终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确定的实际结算数量*每款式中标单价”进行计算总结算金额。(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名称:安泰墓园旧区墓碑采购
2、采购数量:约400套,5年合同期内如墓碑供货量达不到400套,则以采购人实际下单数量为准。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墓碑款式 |
数量 |
单位 |
1 |
小斗拱(A款)白麻石 |
约140 |
套 |
2 |
组合宫亭式白麻石 |
约200 |
套 |
3 |
祥云旭日(大)单立式白麻石 |
约60 |
套 |
4、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5年或供货量达400套墓碑,以两项先达到者为合同终止期,并于中标人完成相关保修义务后合同自然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符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符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符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符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符采购网(www.ccgp.gov.cn)“政符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符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符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前述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或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质疑函的格式应符合《政符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现场提交,其他提交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9520475787@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