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市外贸总大厦8-11楼办公室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CG202107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外贸总大厦8-11楼办公室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27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轻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外贸总大厦8-11楼办公室装修工程;数量:1项;z高限价:RMB2700000.00元(其中暂列金¥190000元)工期7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的通知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外贸总大厦8-11楼办公室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外贸总大厦8-11楼办公室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1年07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5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