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2021-07-19
招标编码:CBL_20210719_104992433
开标时间:2021-07-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0万元
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业主为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受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定本项目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和内容
1.1项目概况
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为此,需选聘评估机构对该事项涉及的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包括高管中心及廊坊京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5%的股权。廊坊京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和京台高速公路京台事务中心转企改制合并成立。其账下资产主要包括廊沧高速廊坊段及京台高速廊坊段。
1.2比选范围和内容
廊沧高速廊坊段起自永清县赵百户营村北,与京台高速相接,路线转向正南方向,在西贺、东贺村中间穿越永定河故道,向南穿越大沈庄东侧、王虎庄与马家铺,经后奕村东,在南大王庄东北与永信公路和津霸铁路交叉,在赵各庄村南与国道112交叉,在王庄子村西与保津高速相交,在十间房村东跨中亭河,在任庄子村东跨大清河及大清新河,经唐头村东、西柳河村西,在孟家务村西北跨小白河,经丰各庄村西,韩么村东在曲店后跨文安洼排干,向南在姜庄子与龙街乡之间穿过,路线在杏叶林村西进入大城县境内,在大城县西侧上跨津保南线、白马河,在刘固献和东迷堤之间穿过,转向东南方向,上跨子牙河、百家洼排干渠,在大木桥村东上跨黑龙港河西支,止于廊坊、沧州交界,与廊沧公路沧州市段连接。路线全长93.251公里。
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双幅路面净宽为2×15.25m。桥梁设计为上、下行的两座独立桥梁,中间空1.0m,半幅桥宽16.75m。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技术标准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全线共设置9座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特大桥5座、大桥6座、中桥17座、小桥23座、涵洞13道(不含互通内构造物)。
全线设服务区2处(建筑面积13829平方米)、管理处(信息管理中心)1处(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养护工区2处、收费站7处。
全线共设置连接线5条,总长56.66公里。其中***路总长8.085公里,二级路总长48.575公里,连接线永久占地2497.15亩。
2009年2月10日正式开工,2011年11月26日信安至臧屯段约70公里通车,2012年6月26日全线通车。
京台高速廊坊段起自廊坊市火头营(京冀界),接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止于廊坊市穆家口(冀津界),接在建的京台高速公路天津段,全长53.27公里。其中京冀界至廊沧枢纽互通段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8.735公里,路基宽度42.0米;廊沧枢纽互通至津冀界段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4.535公里,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003)执行。该线路2012年2月经批准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建成通车(京冀界主线站于2016年12月与北京段接通),该路段全长53.253公里,概算总投资53.58亿元,建设过程中由于征地拆迁、材料调差、银行利息增加等因素,2014年省交通厅批准调增建设资金9.43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59.50亿元,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
本次选聘评估机构需对廊坊交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中的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二、服务期限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后20天内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初稿,经委托方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10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三、z高限价
本比选项目z高限价为300000元。超出此金额为无效申请。
四、服务质量标准
各项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和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比选申请人;
(3)具备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材料;
(4)具有税收证明【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2021年——;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五证合一的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银行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5.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评估服务项目。
5.3信誉要求:应当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咨询业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止)。
5.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比选人或代理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等系统查询)。
5.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 7 月 20 日至2021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6.2在获取比选文件时,申请单位应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材料;3、税收证明【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2021年——;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五证合一的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银行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6.3比选文件现场售卖,价格为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7.1所有参与申请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27 日 9:00 ,递交申请文件与开标地点为 廊坊市(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