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宏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招标条件
新疆宏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宏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宏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塔吊6台(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挖机两台(详见招标文件);三标段:转载机两台,平地机一台,压路机三台(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调试及保养
2.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七日内
2.5采购预算:约770万元(各标段采购额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在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活动商业机构;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和供货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设备的能力,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本项目供应、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是合法的设备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直接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含有本次投标产品的相关内容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每日上午10:00-14,下午16:00-20:00。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16:30(北京时间)。
6、其他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供应商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设备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合格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供销合同)、提供在伊犁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厂家对经销商的产品代理授权等以上材料原件,“信用中国”“中国攻府采购网”、“企业及法人涉诉案/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无不良结果。以上证件资料须带加盖公章复印件贰套,缺一不可;(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