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大都集中商业(S8) 消防改造及装修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枣庄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庄新大都集中商业(S8)消防改造及装修工程(EFC)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枣庄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项目设计、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枣庄新大都集中商业(S8)消防改造及装修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光明路北侧、光明花苑东、新大都小区南
2.3项目概况
枣庄新大都集中商业(S8)消防改造及装修工程(EPC)项目,地上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面积为246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相关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深化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3潜在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投标人应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3.1-3.5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16:00止(北京时间)
2.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资料: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报名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z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2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