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鹤岗市森福煤矿资源整合项目施工(井巷、土建、安装工程等)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鹤岗市森福煤矿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森福煤矿资源整合项目施工(井巷、土建、安装工程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岗市森福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森福煤矿资源整合项目施工(井巷、土建、安装工程等)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岭北路露天坑东侧
2.3建设规模除主斜井、副斜井和专用回风斜井的改造人工施工的工作.其余井巷、土建、安装工程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的工作内容.
2.4z高投标限价:6192.81万元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8月内完成所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和初步设计范围内包含除主斜井、副斜井和专用回风斜井的改造人工施工的工作.其余井巷、土建、安装工程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的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煤矿行业相关资格证书.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对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6月-2021年6月)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如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8:30-11:30至13:30-16:30(北京时间).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信誉查询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时0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