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磋商公告
河北 2021-07-23 T | T
招标编号:YYLF2021-1-201
开标时间:2021-08-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廊坊市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廊坊市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并于2021年8月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LF2021-1-201
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预算金额:服务费:0.075元/页,维护费:2万元/年。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审计内容为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3、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4、审计内容为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z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