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偃师市清源供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入围供应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清源供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入围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HNGX-2021-07
三、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偃师市清源供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入围供应商4家;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服务期限:3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z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2020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的
社保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
供缴纳增值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级(含)及以上卫生部门为其生产厂家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的国家
强制性产品认证、压力容器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免检证书(若
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需提供
加盖厂商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采购网“***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三个网站相关
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制造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优先选择制造商。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
格要求内容复印件一份,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售价:50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1年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