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蒙自市大园梓片区建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被批准实施,采购人为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特邀有兴趣的单位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蒙自市大园梓片区建设项目位于蒙自城市中心区域南湖西岸,东至南湖西路,南至兴盛路,西邻8750部dui,北至天马路。项目占地面积约16.8万平方米(约252亩),征收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征收改造户数900户,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78.27万平方米。
2.2项目地点:蒙自市大园梓
2.3项目采购预算:48万元
2.4采购范围:对蒙自市大园梓片区建设项目按照税法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并满足采购人需求;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及采购人要求为准),配合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及后续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束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资格。
3.2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协议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税务咨询(服务)、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鉴证等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协议或业绩证明等证明资料)。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谈判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4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需要5人以上(含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且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记录;谈判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谈判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谈判申请人在“云南省***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中没有***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6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①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8月6日14时30分。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