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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8 18:08:23浏览:34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项目|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资金来源: 其它金额:
项目|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在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名录中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8日10时00分到2021年08月01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16时00分。
七、其他
(1)报名资料:报名提供下述材料1份(原件备查)
投标单位应满足第五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4项条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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