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津南区第四期“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XZB2021-H-006)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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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210728_5648044015025152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津南区第四期“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XZB2021-H-006)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1-H-006 项目名称:津南区第四期“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652.1627万元 z高限价:2652.1627万元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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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z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z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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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否 |
229.2827 |
229.2827 |
其他视频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否 |
650.0032 |
650.0032 |
其他视频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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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
否 |
897.653 |
897.653 |
其他视频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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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
否 |
100.8 |
100.8 |
其他租赁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否 |
24.42 |
24.42 |
其他租赁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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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包 |
否 |
750.0038 |
750.0038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二、三、六包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施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四、五包 服务期限:自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费,合同期为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yu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第2包:(一)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yu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第3包:(一)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yu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第4包:(一)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yu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第5包:(一)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yu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第6包:(一)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yu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8日到 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第5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第6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9520475787@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