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轨道线路维保项目(2021年-2024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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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YZB-2021-118 |
招标编码:CBL_20210729_105020976 |
开标时间:2021-08-27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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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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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轨道线路维保项目(2021年-2024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YZB-2021-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轨道线路维保项目(2021年-2024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长春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正线全线及车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值守、故障维修、应急抢险、配合作业、及其它临时任务。各类配合监护、开展轨道设备资产清查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要求参与并配合自然灾害、大客流、火灾等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工程规模:轨道交通3号线轨道线路正线及车场。
2.3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具有应急大型抢修能力,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4 企业近五年(2016年-至今)内独立承担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或维保项目)2条或2条以上业绩;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8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7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近五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0)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9520475787@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