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新疆农业博览园中央广场水系工程建设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都市胡杨林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农业博览园中央广场水系工程建设项目,经由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昌农科产字[202011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都市胡杨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博览园中央广场水系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规模:新建深水池、浅水池,沿水场地铺装,绘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设备闫卡通屋安装、公园椅、遮阳伞,休息亭、亭廊等小品工程,以及绿化裁植树木、灌木等。(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址:新疆农业博览园
4、工程投资额:38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2021年8月10日开工,2021年9月18日竣工,总工期40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是本单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采用昌州建执法(2018)100号文“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z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被工商行攻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30日10:00时-2021年8月5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拟选派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开户行许可证、“z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截图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确认。
3、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70000元(柒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7月30日10:00-2021年8月5日20:00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
六、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11:00时(北京时间)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