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伊吾县淖毛湖风之力49.5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受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伊吾县淖毛湖风之力49.5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伊吾县淖毛湖风之力49.5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范围:
伊吾县淖毛湖风之力49.5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催交、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接入并网及工程合规性手续办理等。
2.1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110kV升压站建安工程、防洪工程、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手续办理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
2.2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综合楼、附属用房、门卫室、钢结构车库、设备基础、变电构支架(含基础)、电缆沟、围墙、大门(含防撞护栏及减速带等)等所有建筑物及基础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综合楼、附属用房、门卫室、钢结构车库、围墙、大门等所有建筑物的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照明、装修、消防等建筑内容;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全站防雷接地安装、调试、试验;全站电子围栏、视屏监控、安全系统安装、调试、试验;全站进站道路、场内道路、围栏、地面硬化(含预埋管线)及站内绿化工程;110kV升压站所有标示标牌标线的制作安装(满足国网及生产单位需求);为完成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3防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区防洪工程,为完成防洪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投标人负责办理除招标人承办的项目前期行政审批以外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手续的办理(所有办理及协调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包括:1)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勘界、地形图测绘、蓝线图申报、草原征占用(含补偿费用缴纳)、复垦方案审批(如有)、临时用地申请(含临时用地费用缴纳)、建设用地报批、规划条件通知书、土地招拍挂申请(土地出让金由招标人负责缴纳)、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2)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图测绘及申报、现状图测绘、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验线复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等;3)施工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合同备案、房屋建筑质量监督备案、房屋建筑安全监督备案、城市基础建设费减免申请(本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许可证办理等;4)不动产权确权: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过程监督确认、消防过程监督检查(含送检及检测服务)、竣工测绘服务、联合验收(国土、规划、消防、住建等)、竣工档案移交、不动产权登记申请等;5)并网验收及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工作开展申请、调管范围划分及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原则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电力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委托试验机构至z终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电科院技术监督全过程监检(至z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科院SVG性能试验、电科院电能质量试验、对点联调(自动化、保护、稳控等)、电业局专业验收、消防验收、返送电申请、启委会决议等全套并网协调工作;6)其它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含监理及监测)、防雷检测验收、电磁辐射检测、安全设施“三同时”评价备案、职业健康“三同时”评价备案等满足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管理所需的所有审批。
2.5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功能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短名单限定要求)。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2.6如工程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带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总承包服务范围。
2.7施工电源和水源: 招标人负责现场永久备用电源的建设,可作为临时施工电源,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及用柴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满足地方综治维稳和防疫相关要求。
3、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0年8月25日开工,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工,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均可;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5、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个已完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EPC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无不良工程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1时00分。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