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10727
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z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期限:3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yu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为保证服务准确性、及时性与持续性,服务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1)首席责任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且应具有律师或者法官从业经历15年以上,具有二级律师以上或者高级法官职称;(2)团队成员:团队成员满足5人,其中至少3名律师执业10年以上(含律师执业经历或者法官职业经历);(3)团队成员服务经历:近3年有为3家以上区级以上***或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国企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历(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3、供应商资格否认:(1)律所三年内所服务客户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冲突;(2)律师所及团队成员三年内受到行业或者职业处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邮件报名(具体可电话咨询代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要求内容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