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津数字电视大厦(一期)购置物业管理智能化物联网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数字电视大厦(一期)购置物业管理智能化物联网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进一步提高物业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物业安全运行监管,需对天津数字电视大厦〔一期)购置物业管理智能化物联网平台项目。该物联网平台通过嵌入14个管理模块,实现对设备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消除盲区;实现对设备的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实现自动推送告警信息并实时数据采集、统计实现大型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及年维护工作进程跟踪等功能通过该平台实现在电脑端和手机端实时对重点区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远程监管,从而实现事前***时间发现,事中快速处置,事后有采集的数据加以分析,真正达到设备运行状况智能化管理的目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数字电视大厦(一期)购置物业管理智能化物联网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数字电视大厦(一期)购置物业管理智能化物联网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每日9:00-11:30,14:00-16:3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3日14时3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