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丰台区王佐镇佃起村盛兴度假村(一期)项目公开公告
招标编号:RXSDZB2021-007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丰台区王佐镇佃起村盛兴度假村(一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71.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佃起村村民
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丰台区王佐镇佃起村村域内,其他信息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王佐镇佃起村盛兴度假村(一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王佐镇佃起村盛兴度假村(一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5年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
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的
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2日10时00分到2021年08月06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和图纸每套售价3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10时30分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报名。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拟任项目经理任命书、项目经理身份
证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中国***采购网未
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以上证书提供盖单位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