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三分公司2021-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三分公司2021-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因办公需求,现对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三分公司2021-2022年度食堂服务进行招标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服务招标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三分公司2021-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本次招标涉及食堂两处,分别位于宁静高速新立收费站、津港高速天津站。其中宁静高速新立收费站食堂,负责宁静高速未来科技城A站、未来科技城B站、东丽湖西A站、东丽湖西B站、华明北站、华明南站、空港经济区A站、空港经济区B、金桥站、新立站、辛庄站、天南大站、大寺收费站的职工早、午、晚餐及夜宵的服务配送工作,单餐z高用餐人数120至60人津港高速天津站食堂,负责津港天津站、咸水沽站、盛塘路站、大港站、塘沽站又港站、津港站的职工早、午、晚餐及夜宵的服务配送工作,单餐用餐人数约75-120人。投标人需配备厨师不少于2人(每处食堂不少于1人),送餐车4辆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末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调查超过95分(满分100分),可续签1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一项350万元及以上餐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正在营业的同类项目的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需具备2名厨师,需具备厨师证及健康证
3.4投标企业的社会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需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3)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信息中,需自行打印系统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企业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须前往我公司现场,请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公司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