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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0辆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半成品酒转运

发布时间:2021-08-05 16:13:22浏览:29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0辆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半成品酒转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贵州茅台酒股
公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0辆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半成品酒转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0辆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半成品酒转运)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20万元,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0辆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半成品酒转运)购置项目,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交货日期:本项目实行分批交货合同签订后90天内须完成全部交货,其中***批(10辆)须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交货,第二批(20辆)须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0辆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半成品酒转运)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0辆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半成品酒转运)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査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认定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商(生产厂商和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厂商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授权书须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品牌名称。并附生产厂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7.投标单位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商应是国家工信部认可的专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包含投标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三项查询截图)
(3)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中查询结果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包),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提供的资料
1.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3提供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确认报名信息.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也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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