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民航西藏区局购置部分机场空防安全和生产保障性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民航西藏区局购置部分机场空防安全和生产保障性设施设备已由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西南局函【2021】169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民航西藏区局购置部分机场空防安全和生产保障性设施设备,采购内容为增
强型液体电磁分析仪、飞机牵引车、客梯车。
2.2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1)增强型液体电磁分析仪3台(拉萨机场);
(2)飞机牵引车1台(昌都邦达机场);
(3)客梯车1台(阿里昆莎机场);
2.3交货期要求:收到买方开工指令之日起120天内交付。
2.4质量要求:货物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及民航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
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
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所投产品(飞机牵引车、客梯车)须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
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已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
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表内(须附官网信息截图)或具有经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
验合格的报告。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z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9日09:00:00至2021年8月13日16:00:00(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
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9日09:00:00至2021年8月13日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9日09:00:00至2021年8月13日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到邮箱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寄出。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