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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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NPFJLQ20210011-1 |
招标编码:CBL_20210810_105053907 |
开标时间:2021-08-24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人:武夷山市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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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投资金额:210.0万元 |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FJLQ20210011-1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预算金额:21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1 |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
1项 |
3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完整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6)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9)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报价被拒绝。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0)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供应商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须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批文复印件。
12)供应商须提供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供应商的中药配方颗粒在福建省临床试用的批复复印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z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0日 至 2021年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 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烦请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等)发送至邮箱,如有需要开具标书费发.票,烦请备注电子或纸质发.票、开票信息及有可能的发.票邮寄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9520475787@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