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工程扩建包装油仓库及配套输送栈桥施工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东莞)粮汕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工程扩建包装油仓库及配套输送栈桥(项目名称)已由相关主管部门(项日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日业主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外资投资(外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現对该项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工程扩建包装油仓库及配套输送栈桥.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公园路11号.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本次招标项日的规模建筑面积约6200m的包装油仓库及辅助用房和配套输送栈桥、配套总图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及配套.
2.4本顶目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裝油仓库及辅助用房和输送栈桥、总图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及配套工程.包括建筑装饰、钢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所载叨日期为准).计划竣1日期为2022年7月7日(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除总工期必须符合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如下节点工期要求:
(1)开工后的10个日历大内完成场地余方外运及场地平整.
(2)开工后的5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桩基施工(含仓库的预制管桩和栈桥的灌注桩)及桩基检测并取得桩基检测报告
(3)开工后的11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即仓库及辅助用房完成零层板浇筑施工、栈桥完成±0.00以下施工并完成基础回填).
(4)升工后的240个日历大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即仓库主体结构、栈桥主体).
(5)开工后的:30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施工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且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J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须书面承诺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投标人于木工程项目中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的.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全额没收该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2.2具备注川***建造帅(不得为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朋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提供近6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供核对.
3.3专职安全员要求: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191号).组建本项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主要职责.
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派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即C3证入投标人书面承诺派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并己竣工验收的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完成的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或以上、跨度27米或以上、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或以上的钢结构工程).需同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贞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供核对.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5年(自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并已竣工验收的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完成的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或以上、跨度27米或以上、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或以上的钢结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供核对.
3.5其他要求:
3.5.1如投标单位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
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5.2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如投标单位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100分的企业.
3.5.4需提供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3.5.5投标人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它原因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人员死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购买时.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须由申请人授权代表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个业资质证书除外)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射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二代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期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专职安全员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承诺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z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9月01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1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