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数字文化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信息详情:
招标编号:SFZB[2021]40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811_105057076
开标时间:2021-08-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漯河市文化馆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受漯河市文化馆委托,就漯河市数字文化馆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数字文化馆平台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漯河市宝塔山路与月湾湖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综合业务管理平台(PC、微信端、APP端)、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电子借阅报刊机、双屏歌德文化一体机。
2.3供货期限: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 8 月 11 日至2021年 8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信用中国”及“中国***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叁本)、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9520475787@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