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管委会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19620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经霍县发改投资【2020】88号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
2.2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园区道路工程.电力迁移工程.供水管网40公里.管径DN250--DN500.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排水管网40公里.管径DN400--DN800.检查井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天然气中压管道约50公里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从设计至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包括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配套、验收、移交、档案整理、结算、财务决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及相关后续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新建园区道路工程
二标段:本项目的电力迁移工程
2.6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无商业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和产品重大质量问题(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3资质要求
(1)一标段资质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以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其他证书应以原件为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贵人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具有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2)二标段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以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其他证书应以原件为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须具备注册电力工程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贵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具有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3.1.41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当缔结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招标方要求.此协议应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
3.1.4.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无论是以自己名义还是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参加本次投标.均不得同时出现到涉及本次投标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标书将被拒绝接
3.1.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劳务分包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投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第3.1款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
(3)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疆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4.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投标.
4.4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1年09月06日10时30分
6.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6日10时3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