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一期工程)堆场12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和15台集装箱半挂车购置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一期工程)堆场12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和15台集装箱半挂车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1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和15台集装箱半挂车购置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一期工程)堆场12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和15台集装箱半挂车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一期工程)堆场12台纯电动集裝箱牵引车和15台集裝箱半挂车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纯电动集裝箱牵引车制造厂商或获得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制造厂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人所投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及集装箱半挂车制造厂商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分别具有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及集装箱半挂车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厂商公章).
(4)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z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制遺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0日09时30分到2021年08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每
日上午9:30时至: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杈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