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823_10508915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投 资金额:49.8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2.2、货物名称及数量:更新PM2.5颗粒物分析仪、SO2二氧化碳分析仪、NO2氮氧化物分析仪、CO一氧化碳分析仪等4台检测设备(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内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并交付。
2.4、采购项目预算或z高限价:49.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2.5、质量保证期:1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述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4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