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灭活疫苗厂房建设项目-分装联动线采购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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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S202107020615 招标编码:CBL_20210824_105094534
开标时间:2021-09-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
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灭活疫苗厂房建设项目-分装联动线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灭活疫苗厂房建设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灭活疫苗厂房建设项目-分装联动线采购。
2.2 招标内容:分装联动线采购。(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名 ? 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注
灌装加塞机 20-50ml 台 1
灌装加塞机 100-500ml 台 1
轧盖机 20-50ml 台 1
轧盖机 100-500ml 台 1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制造商或经销商)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
注: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请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类似(分装联动线)业绩1个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已被移出的除外)(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查询,评标时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制,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及资格审查(交流审查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实力、资质、业绩、技术方案等。若进行供应商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应当给予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向供应商发放审查结果通知,审查通过的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不公开,也不另行解释。
4.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于,请于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资料及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所投标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800.00(人.民币大写: 捌百元整),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各投标人在转账或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招标文件费字样、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可简写),分标、分包的还需注明所投标包。对于一次投多个标和包的投标人,请在转账或电汇时按款项用途单独汇款,杜绝一家投标人汇总一笔缴纳多种用途款项,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现场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4日10时00分。
6.2邮寄递交:邮寄递交的按招标文件“提示”部分进行。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9520475787@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