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告:衡阳市松梅雅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825_628686353052364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松梅雅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松梅雅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项目业主为衡阳市翼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15.58亩,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商业及住宅楼,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10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松梅雅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1.2.2 建设地点: 衡阳市松木经开区金源街道金兰社区(蒸阳北路以东、北二环以北交叉口)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15.58亩,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商业及住宅楼一栋。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365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1.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综合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专业 壹级■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z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如下 。
2.10.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 〕208)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2.10.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采购等项目);
2.10.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采购等项目)(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2.10.4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2.10.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6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http://ggzy.hengyang.gov.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1年8月 25日至2021年8月 30 日下午17:00时止。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联系人:刘源
手机:135 0118 4452
邮箱:huac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