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
开标时间:2021-09-24招标人: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在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事宜的机构。
二、招标项目: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和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连续正常执业五年以上并具有十名以上执业律师;
2、在金融法律业务领域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的金融法律事务,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五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有积极良好的合作意愿,或已为四川农信提供过法律服务,前期合作良好、诚实信用、成效显著;(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银行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提供承诺函)
9、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承诺函)
10、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顾问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选择,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连续执业五年以上;
2.熟悉金融法律法规,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强,有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从业经验;(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近五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函)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提供承诺函)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服务单位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7.1 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9月3日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文件(证明、证书)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7.11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7.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4日15:00点0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8.3 开标时间: 2021年9月24日15:00点00分(北京时间)。
8.4 开标地点:泸州市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