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农旅融合示范项目无核柑生态采摘园农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人:重庆展鸿木耳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99.0万元
***篇 投标邀请书
按照重庆展鸿木耳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计划,对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农旅融合示范项目无核柑生态采摘园农机设备购置,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 项目名称 采购z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农旅融合示范项目无核柑生态采摘园农机设备购置 199 2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农机销售相关内容即可。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阅读并理解,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递交了文件购买费;
3、按时报名签到。
(四)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 6 日的9:00-17:0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8日14:00北京时间。
(七)采购文件购买费:每份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装入密封的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在投标截止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现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方式: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后当场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时交纳银行保函或将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
违约责任:如成交单位未按以上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视其为不诚信行为,并作为无故弃标处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由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