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1年第三季度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JY20211417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1年第三季度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每标段各择优选择一家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1年第三季度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
一标段: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1年第三季度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北京日报、新京报、北京商报、北京青年报和北京头条客户端广告投放服务)
二标段: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1年第三季度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今日头条客户端和微信广告投放服务)
项目编号:KJY20211417
二、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四、招标内容:为增强投放渠道的竞争性,提高广告投放服务效率,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现拟采购2021年第三季度媒体广告投放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实施周期:本次拟采购的媒体广告投放服务,原则上在2021年10月31日前投放,如至2021年10月31日尚未投放完毕,则顺延执行至投放完毕,原则上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含)以上;
3.在北京地区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7.具有本项目拟投放媒体的广告投放权限;
8.具有两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9.投标时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投标时须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4日~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九、领取文件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简单装订,无需密封),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成立时间应在2018年8月以前);
(2)如注册地不在北京须提供北京及近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事机构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两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