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春市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项目楼体亮化工程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项目楼体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项目楼体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冈路以北.规划五路以东.
2.3招标范围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项目楼体亮化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控制价:159.4627万元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z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出具企业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3.5(1)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项目经理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B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外阜企业入吉备案公示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6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