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阀、管、灶”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单位
吉林 2021-09-07 T | T
招标编号:CCGAS-ZB-2021-039
招标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阀、管、灶”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阀、管、灶”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单位
2.2招标内容:灶前阀更换为自闭阀及灶具连接管的更换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地点:长春市
2.5入围数量:15家
2.6入围期限:3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各项指引要求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1)本项目的专职施工人员需持有山东港华培训学院颁发的《燃气用户安装工》证或由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管道工》证(不分级);
(2)专职施工人员暂无证书的,应在投标时承诺中标后取得证书,取证培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每个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承诺:在2021年10月15日前至少投入10个持证专职施工人员(需填写人员证件号)、在2021年11月15日前拟投入至少总计20个持证专职施工人员、在2022年3月15日前拟投入至少总计30个持证专职施工人员、在2022年12月15日前拟投入至少总计35个持证专职施工人员。
3.4近三年(2018、2019、2020)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5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4时整,地点为长春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